Lawless polis action against PRCs
“食肆見中國女郎就捉”‧楊振成不滿警方做法
(吉隆坡)警方經常到咖啡店及食肆捉中國女郎,並且不管證件真偽,全都帶回警局扣留7至14天,做法使公眾 大為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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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區小販公會顧問楊振成指出,警方經常跑到餐廳或食肆去,看到中國女郎就捉。
“當正在用餐的中國女郎出示合法的旅遊證件時,警方就會以調查證件的真偽為由,把女郎帶回去扣留,過了幾天 則會聯絡女郎在本地的親人或朋友替她們‘贖身’。”
他表示不排除有些中國女郎真的逾期逗留,或是從事不法勾當,但警方“不管三七二十一,見到疑是中國女郎就查 ”的做法,卻會影響大馬警方的名聲。
李崇孟:無證據下扣留遊客
馬華武吉免登區會主席拿督李崇孟指出,他的服務中心最近接獲許多公眾的投訴,指警方到食肆亂捉 人。
“我其實不排除這些被捉的中國女郎裡,有些並不只是來探親或旅遊,但警方並沒有在‘對’的地方捉她們,而是 在趁她們和友人用餐時捉人,根本是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扣留遊客14天,這如何說也不算合理。”
他說,大馬旅遊部長拿督黃燕燕成日到中國去招商並推介旅遊景點,但來到大馬經商或是旅遊的女性,卻會無端被 警方捉去,這對大馬旅遊業甚至是警方名聲來說,絕對是個打擊。
他表示會寫信給旅遊部長、內政部長及全國總警長,交待此事,並要求中國大使館也關注此事,為無辜被捉的中國 國民出頭。
星洲日報/大都會‧2009.11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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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shortest distance separating a man and a woman is that between their parts; the longest, that between their brains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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